互联网会融是指依托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根据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功能,可以将其划分为七大模式,如图所示。
1.虚拟货币投资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它只存在于互联网上。虚拟货币可分为三大类
(1)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游戏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 “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2)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信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值服务。
(3)第三类是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件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 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在生活中使用。虚拟货币作为电子商务的产物,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来越和现实世界交汇。然而,在虚拟货币日益长大的同时,相关法规却相对滞后,埋下了不少隐患。
(1)欺诈行为
网上虚拟货币的私下交易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双向流通。这些交易者的活动表现为低价收购各种虚拟货币、虚拟产品,然后再高价卖出,依靠这种价格差赢取利润。随着这种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现了虚拟造币厂。虚拟货币除了主营公司提供之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虚拟造币”的人,以专业玩游戏等方式获取虚拟货币,再转卖给其他玩家。
(2)冲击体系
现代金融体系中,货币的发行方一般是各国央行,央行负责对货币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而作为网络上用来替代现实货币流通的等价交换品,网络虚拟货币实质上同现实货币已经没有区别。不同的是,发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网络公司,这样很有可能会对传统金融体系或是经济运行形成威胁性冲击。
(3)网络问题
虚拟货币的购买方式除了直接用现金以外,还提供手机短信、网络转账和固定电话充值等多种方式。这些购买方式在为用户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有不小的风险。比如盗用电话充值和未成年人购买等问题。
2.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通过与银行签约,提供支付结算接口的交易平台。随着行业的发展,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但可以完成各项支付功能,还提供多种生活服务,如手机充值、水电缴费、信用卡还贷等,如图1.4所示为第三方支付类型划分。
多数业内人士认为,第三方支付实际上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主链条,在每一个节点上都有可能会产生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如支付宝的“余额宝”功能,让支付软件成了“会挣钱的钱包”,如图1.5所示为常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作为目前主要的网络交易手段和信用中介,第三方支付市场正进入成熟期,迄今已有200多家企业获得了支付业务许可证。第三方支付的代表有支付宝、财付通、快钱、微信支付等。
3.平台网站
平台网站多数是指互联网金融门户,如融360、格上理财、平安陆金所,它们本身不参与交易和资金往来,而是扮演信息中介的角色。各家金融机构将金融产品放在互联网平台上,用户通过贷款用途、金额和期限等条件进行筛选和对比,自行挑选合适的金融服务产品,其核心本质是“搜索比价”。
除了金融门户网站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型的平台具有互联网金融属性,如网购平台、社交平台等。
4.众筹集资
众筹集资是指项目发起人利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传播特性,向公众展示自己的创意,争取得到足够的认同和支持,募集公众资金的模式。目前,众筹集资有以下两大模式。
非股权模式的众筹项目,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并不涉及资金或股权,这种模式的权益划分简单清晰。目前,我国的众筹平台多数带有公益和慈善色彩,较为著名的有点名时间、众筹网等。非股权模式众筹有以下两种众筹形式。
(1)募捐制众筹。在募捐制众筹的形式下,用户通过众筹平台支持某个产品或服务,支持者对某个项目的“出资支持行为”则表现出更多的“重在参与”的属性。换言之,募捐制众筹的支持者几乎不会在乎自己的出资最终能得到多少回报,他们的出资行为带有更多的捐赠和帮助的公益性质。
(2)奖励制众筹。奖励制众筹平台看上去与团购网站十分相似,具有预购性质。通常,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项目发起者会在项目成功后的几天甚至几十天内兑现事先所承诺的回报。这种模式一方面能够使消费者的消费资金前移,提高生产资金筹备和销售等环节的效率,生产出原来可能无法实现的新产品;另一方面,通过众筹可以获得潜在消费者对于预期产品的市场反馈,从而满足用户更加细化和个性化的需求, 有效规避盲目生产所带来的风险和资源浪费。
股权模式:
股权模式众筹可以认为是非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目前,根据我国特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股权模式众筹在我国化身为凭证式、会籍式、天使式三大类表现形式。
(1)凭证式众筹一般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加入众筹项目,投资者不成为股东。
(2)会籍式众筹的投资者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
(3)天使式众筹有明确的财务回报要求。
5.互联网借贷
互联网借贷是指利用网络进行贷款或借出资金,资金的借出者多为互联网上的其他用户,借贷平台网站将这些资金汇聚起来借给需要资金的用户,资金借出者可获得利息作为“投资收益”。
目前,国内市场最火的借贷方式当属P2P与P2C网络信贷,资金供需双方直接联系,绕过银行、券商等第三方中介。P2P即点对点的借贷模式,而P2C则是企业向个人进行借贷,其本质都是一种民间借贷方式,借贷平台网站从中收取一定的佣金,其代表有人人贷、拍拍贷、宜信等。
网络小额信贷也是比较有人气的项目,互联网企业将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客户信用数据和行为数据映射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批量发放小额贷款。网络小额信贷将大数据处理和云计算技术结合在一起,从海量数据中挖掘出有用的客户信用等信息,具有“金额小、期限短、纯信用、随借随还”的特点。网络小额信贷的代表有阿里小贷、苏宁易购和京东商城供应链金融。
6.互联网保险
互联网保险也就是通过互联网购买保险、进行理赔,而不需要通过保险公司业务人员。
事实上,早在十多年前就有保险公司进行网络销售,但在2013年之前,都处于 “新渠道探索”阶段。其原因还是互联网本身并未普及,而购险人群多为30岁以上的人士,甚至有不少人认为“上网”就等于玩游戏。
直到马云的阿里巴巴集团、马化腾的腾讯集团与马明哲的平安集团联合推出众安在线后,普通消费者才开始接受网络购物险,一些老牌保险公司也纷纷把宣传主力投入互联网市场。总的来说,保险公司在拓展互联网渠道方面有以下两种模式。
(1)自建渠道。保险公司成立网上商城,或设立电商子公司。但自建渠道与险企知名度有关,如果本身影响力有限,加上很多消费者对保险仍然存在认识误区,用户很难主动点击,这使得保险公司难以像淘宝这种纯线上电商一样重视互联网平台
7。传统金融转网络化
传统金融转网络化是指对于股票、基金、外汇等传统金融项目,目前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开户、入金、交易以及出金等流程。
以股票市场的投资者为例,早期股市进行买卖交易时,都需要去证券公司进行委托下单。但现在,大多数投资者都是在家炒股,通过交易软件不但可以完成股票的买卖,还可以对各种技术指标进行分析。无数人围着一块大屏幕看股价的滚动信息,一些投资者相互讨论股票的好坏,这样的画面是难以出现了。